杜绝信任被假官号“围猎”
杜绝信任被假官号“围猎”
杜绝信任被假官号“围猎”
“假官号”本质是一场(yīchǎng)“信任围猎”,唯有多方协同,形成“人人喊打”局面,才能驱散“李鬼”阴影,让流量(liúliàng)回归真实与价值的正轨。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pínglùnyuán) 陈长
短视频平台上,“××文旅推荐”“邮政官方直播间”等(děng)账号层出不穷,简介标注“官方”、头像使用(shǐyòng)机构LOGO,主页却充斥(chōngchì)带货链接与问题商品(shāngpǐn)。近年来,仿冒官媒及政府机构账号的(de)“李鬼”乱象愈演愈烈——从虚构“文旅局长”人设吸睛(xījīng)引流,到假借邮政名义销售贴牌商品,仿冒者利用公众对权威信息的信任攫取流量,甚至衍生售假、欺诈等灰色产业链。
“假官号”打的是官方(guānfāng)的旗号,实则“借船出海”、流量(liúliàng)变现。比如,2024年,河南(hénán)文旅因“宠粉”营销爆红后,短视频平台上涌现出大量昵称(nìchēng)含“河南文旅”“河南旅行推荐官”的私人账号,实则夹带(jiādài)旅游卡、特产等带货链接;彭某纲等运营的“湘江听潮”账号冒用政府名义发布企业(qǐyè)负面视频,借此勒索12万余元……仿冒官号在网络平台大行其道,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更损害官方机构的公信力和形象,动摇了网络空间的信任根基,危害(wēihài)不容小觑。
针对此,有关方面也在持续加强整治。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shīxíng)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zhànghào)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对“恶意假冒、仿冒或者盗用组织机构(jīgòu)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仅(jǐn)2024年网信(wǎngxìn)部门处置仿冒网站平台就超500个,但(dàn)“李鬼”们总能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究其原因,一方面,部分平台为追求用户活跃度和商业利益(shāngyèlìyì),账号审核形同虚设,放任账号名称、头像仿冒官方标识(biāozhì)。另一方面,法律震慑不足,违法成本(chéngběn)与收益严重倒挂,根据(gēnjù)规定,在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假官号”的处罚通常为关停或罚款1万—10万元,但仿冒者盈利却远不止于此,并且只需换个(xūhuàngè)平台或注册新号即可“复活”。此外,一些执法部门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认知滞后,仅将仿冒账号视为“普通民事纠纷”,而非损害(sǔnhài)公信力的恶性事件,客观上也纵容了“李鬼”乱象。
从源头上铲除“假官号”生存土壤,平台是第一责任人(zérènrén)。平台应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shìhòu)”的全链条防控机制,严格审核账号名称、头像与简介,并建立动态核验(héyàn)巡查制度,对带货商品(shāngpǐn)、交易链路进行溯源(sùyuán)追踪,发现账号名不符实的,应暂停提供服务并通知用户限期改正,将那些试图浑水摸鱼的投机者拒之门外。同时,设立“假官号”专项(zhuānxiàng)投诉举报通道,对违法违规者采取警示提醒、停止广告发布、关闭注销账号、列入黑名单、禁止(jìnzhǐ)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让其一处(yīchù)失信、处处受限。
整治“假官号”,还需监管“动真格”。相关部门(bùmén)应强化执法(zhífǎ)协作和网络巡查,开展常态(chángtài)化专项(zhuānxiàng)治理,督促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相关信息服务活动,依法查处取缔仿冒(fǎngmào)官号行为,并通报曝光。同时,提高法律(fǎlǜ)惩戒力度,不妨将仿冒官方(guānfāng)账号的罚款额度与违法所得挂钩,对涉诈、售假等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形成震慑效应。唯有让违法成本高于收益,才能打破“封号—重生”的恶性循环。
“假官号”本质是一场“信任围猎”,唯有多方(duōfāng)协同,形成“人人喊打”局面,才能驱散“李鬼”阴影(yīnyǐng),让流量回归真实与价值的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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